一、適用范圍
本考核條件適用于對生產電子地上衡、地中衡、汽車衡企業的制造許可證考核、有效期滿后的復查以及日常監督檢查,是對《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考核規范》有關內容的補充。
二、生產規模
廠房面積: 1000m2以上;
年生產能力: 200臺以上。
三、生產設施
焊接設備;
起吊設備;
滿足工藝需要的機械加工設備;
整機檢驗平臺(場地);
剪板機或自動。半自動切割設備;
表面涂漆場地。
四、檢測設備
通用電氣儀表:
(1)泄漏電流測試儀;
(2)絕緣強度測試儀;
(3)調壓器;
(4)6位半以上數字電壓表(準確度優于1µV);
(5)標準信號源(準確度優于0.01%);
(6)絕緣電阻測試儀;
標準碼砝:最大稱量在100t以下的,應具有不少于最大稱量的M1級標準砝碼和能測數字示值化整誤差的0.1e的小砝碼多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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